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
印發廣西加快醫學教育創新發展
實施方案的通知
桂政辦發〔2020〕101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西加快醫學教育創新發展實施方案》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0年12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
廣西加快醫學教育創新發展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醫學教育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34號)精神,加快我區醫學教育創新發展,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標
到2025年,我區醫學院校教育、畢業后教育、繼續教育三個階段的醫學人才培養體系更完善,醫學專業結構更優化,主要醫學學科水平明顯提升,醫學教育特色初步體現,各類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協調發展。到2030年,建成具有國內先進水平、廣西特色、適應我區發展需求的高水平醫學人才培養體系,形成醫學與多學科深度交叉融合的學科專業群,醫藥科研創新能力進一步提升,服務衛生健康事業能力顯著增強。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優化醫學人才培養結構。
1.提升醫學專業學歷教育層次。堅持以需定招,適時擴大急需緊缺專業的招生規模。相關部門根據國家相關標準和我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需要,研究制定我區不同層次專業人才需求計劃。適度發展研究生教育,招生計劃向急需緊缺專業傾斜。穩步發展本科臨床醫學類、中醫學類專業教育,大力發展高職護理、中醫學類專業教育,推動護理、中醫專業中職與高職貫通培養。(牽頭單位:自治區教育廳;配合單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中醫藥局,南寧、桂林、北海、欽州市人民政府,各有關高校)
2.著力加強醫學學科建設。在廣西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中,加大醫學及相關學科建設布局和支持力度。支持增加醫學博士授權單位,加強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授權單位應加大麻醉、感染、重癥、兒科學科的建設力度,擴大以上學科研究生招生規模。強化醫學研究生的臨床實踐能力和科研思維能力培養,修訂臨床醫學研究生培養方案,加強麻醉、感染、重癥學科研究生課程建設。(牽頭單位:自治區教育廳;配合單位:各有關高校)
3.進一步加大面向基層的全科醫學人才培養力度。落實廣西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加快推進全科醫生薪酬制度、聘用管理等改革,提升全科醫生職業吸引力。結合我區基層衛生人才需求,進一步擴大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培養規模,提高定向醫學生生源質量,加大為鄉鎮衛生院培養本科定向醫學生的工作力度,為村衛生室和鄉鎮衛生院培養適量??疲ǜ呗殻┒ㄏ蜥t學生。3年內各醫學院校成立全科醫學教學組織機構,面向全體醫學生開展全科醫學教育,力爭建設2—4個國家級、20個左右自治區級全科醫學實踐教學示范基地,加強師資的規范培訓。2021年起開展臨床醫學(全科醫學)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培養工作,擴大臨床醫學(全科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規模,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全科專業招收計劃應達到當年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總招收計劃的20%以上。(牽頭單位:自治區教育廳;配合單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中醫藥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自治區黨委編辦,各市、縣人民政府,各有關高校)
4.加快高層次公共衛生人才培養體系建設。提高公共衛生教育在高等教育體系中的定位,在全區現有醫學院校中布局建設2—3個高水平公共衛生學院,加強公共衛生人才培養體系建設;建設1—2個高水平公共衛生實訓示范基地,強化學生實踐能力培養。加強對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教學職能的督查,建立高校和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醫院、科研機構協同育人機制。強化“雙師型”公共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將公共衛生碩士專業學位列入研究生教育的主體培養計劃,逐步增加其招生計劃,創造條件發展公共衛生博士專業學位教育。在收入分配上,向公共衛生醫師傾斜,拓展公共衛生醫師職業發展前景。(牽頭單位:自治區教育廳;配合單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中醫藥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市、縣人民政府,各有關高校)
5.著力推進高層次復合型醫學創新人才培養。以培養能夠運用交叉學科知識解決醫學領域前沿問題的高層次復合型醫學人才為目標,鼓勵設置交叉學科,推進“醫+X”多學科背景的復合型創新拔尖人才培養;擴大學術型醫學博士研究生培養規模,健全“申請—審核”制博士研究生和碩博連讀研究生招生選拔機制,探索開展醫師科學家培養改革試點,積極探索招收優秀本科畢業生直接攻讀基礎醫學和藥學學術型博士研究生。加強與國際高水平大學、科研機構的交流合作,培養具有國際視野的高層次拔尖創新人才。(牽頭單位:自治區教育廳;配合單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中醫藥局,各有關高校)
(二)全力提升院校醫學人才培養質量。
6.進一步提高醫學生生源質量。在本科臨床醫學、中醫學、口腔醫學等專業實現本科第一批次招生(獨立學院除外)基礎上,進一步采取措施吸引優秀生源報考醫學專業;在廣西高考綜合改革落地實施的第一次高考前,逐步實現兒科學、醫學影像學、麻醉學、預防醫學等專業在本科第一批次招生。積極爭取中央部委直屬高校擴大面向廣西的醫學專業招生規模。(牽頭單位:自治區教育廳;配合單位:各有關高校)
7.著力培養仁心仁術的醫學人才。深化本科醫學教育教學內容、課程體系和教學方法改革,實施“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2.0”。強化醫學生職業素養教育,加強醫學倫理、醫學心理及科研誠信教育,發揮課程思政作用,著力培養醫學生救死扶傷精神。強化對醫學生的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傳染病防控知識等教育,將中醫藥課程列入臨床醫學類專業必修課程。推進以學生為中心的課堂教學改革,促進信息技術與教學改革的深度融合,加快以能力為導向的學生考試評價改革;加快基于器官系統的基礎與臨床整合式教學改革,規范臨床實習過程管理,提升醫學生專業能力和臨床實踐能力。到2025年建設5—6個國家級、10個左右自治區級醫學本科一流專業建設點,建設1—2門國家級、10門左右自治區級醫學虛擬仿真實驗教學一流課程,建設1—2門國家級、40門左右自治區級醫學精品課程;積極參與國家臨床醫學、中醫學、公共衛生等教學案例共享資源庫建設。加強教師教學發展中心建設,推進教研室等基層教學組織建設,提升教師的教學能力。加強護理專業人才培養,構建理論、實踐教學與臨床護理實際有效銜接的課程體系,鼓勵高校引培并舉,加大“雙師型”護理教師隊伍建設力度。在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研究生考試招生中,切實加強對職業素質和臨床實踐技能的考查;依照國家指南建設研究生核心課程,不斷完善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與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有機銜接。(牽頭單位:自治區教育廳;配合單位:各有關高校,自治區衛生健康委、中醫藥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8.傳承創新發展中醫藥壯瑤醫藥教育。強化中醫藥專業在中醫藥院校中的主體地位,擴大中醫中藥類專業招生規模。加強對中醫藥傳統文化功底深厚、熱愛中醫的優秀學生的選拔培養,持續培養桂派杏林醫學生。強化中醫思維培養,把中醫藥經典能力培養作為重點,提高中醫類專業經典課程比重,將中醫藥經典融入中醫基礎與臨床課程,加強中醫藥教師隊伍建設,建設中醫藥教學平臺和臨床實訓基地。將師承教育貫穿臨床實踐教學全過程,實行本碩銜接的中醫師承人才培養模式。推進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國家中醫藥局共建廣西中醫藥大學,加快中醫藥高層次人才培養基地建設。實施桂派岐黃人才培養計劃,培養中醫藥壯瑤醫藥創新型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探索開展九年制中西醫結合教育,培養高水平的中西醫結合人才。加強壯瑤醫藥科學研究、教材建設、臨床教學基地建設和師資隊伍建設,培養高層次壯瑤醫藥人才,形成具有廣西特色的民族醫藥人才培養體系。(牽頭單位:自治區教育廳;配合單位:自治區中醫藥局,各有關高校)
9.夯實高校附屬醫院和教學醫院醫學人才培養主陣地。教育、衛生健康、中醫藥等部門要強化醫教協同,加強和規范高校附屬醫院和教學醫院管理;制定完善臨床教學基地遴選評定辦法,加強臨床教學基地認定審核和動態管理,將人才培養質量納入臨床教學基地評估考核的重要內容,將臨床帶教工作質量作為高校附屬醫院和教學醫院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醫療衛生職稱晉升評價的重要內容,提高教學工作在績效工資分配中的比重。高校要把附屬醫院和教學醫院的教學、科研建設納入學校發展整體規劃,科學規劃設置附屬醫院和教學醫院,滿足醫學生培養需求,防止盲目增設附屬醫院和教學醫院;增加對附屬醫院和教學醫院教學工作的經費投入,完善附屬醫院和教學醫院教學設施配備,提升教學能力。高校附屬醫院和教學醫院要健全臨床教學組織機構,完善教學激勵機制,穩定教學師資和管理隊伍,完善臨床實踐技能培訓中心功能,優化臨床科室設置,設立專門的教學門診和教學病床,著力推進醫學生早臨床、多臨床、反復臨床,促進醫學生熟練掌握常用臨床技能,提高臨床能力。(牽頭單位:自治區教育廳、衛生健康委、中醫藥局;配合單位: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有關高校)
10.強化綜合性大學醫學教育統籌管理。實化醫學院(部)在所屬教學單位、附屬醫院和教學醫院的學生教育管理、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師資隊伍建設等方面的指導、協調、管理和監督職能。配齊配強醫學教育各級管理干部,實現有醫學專業背景的高校負責人分管醫學教育及有醫學背景的干部擔任醫學院(部)主要負責人。推進設區市人民政府與綜合性大學共建綜合性大學醫學院(部),提升綜合性大學醫學教育的辦學能力和水平。(牽頭單位:自治區教育廳;配合單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中醫藥局,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各有關高校)
11.積極實施醫學教育質量評估認證制度。積極推進醫學類專業開展專業認證,到2030年全區符合條件的醫學類專業全部接受國家組織的專業認證,或納入相關機構的認證計劃。對認證不合格的醫學院校進行約談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達標的取消其相關專業招生資格。將醫師執業資格和護士執業資格考試通過率、住培結業考核通過率和住培年度業務水平測試結果等作為醫學院校和住培基地人才培養質量評價的重要內容,予以公布。(牽頭單位:自治區教育廳;配合單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中醫藥局,各有關高校)
12.加快建立醫藥基礎研究創新基地。推動綜合性大學與高等醫學院校加強科研聯合攻關,建立“醫學+X”多學科交叉融合機制,以醫學發展需求為導向,在醫學與其他學科交叉領域打造一批具有區域領先水平的醫藥基礎研究創新基地和平臺。重點突破地方重大疾病防、醫、養一體化和生命全周期健康保健的技術和方法,加強對壯藥瑤藥等地方特色藥物的研究,重點支持地中海貧血防治研究實驗室建設。(牽頭單位:自治區科技廳;配合單位:自治區教育廳、衛生健康委、中醫藥局,各有關高校)
(三)深化住院醫師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改革。
13.健全和完善住院醫師(助理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制度。加強培訓基地動態管理和內涵建設,以培養臨床崗位勝任力為核心,完善培訓課程體系,強化醫德醫風教育及臨床思維、臨床實踐與科研教學能力培養。完善全科、兒科、精神科、婦產科、麻醉科、急診科、臨床病理科、重癥醫學科等緊缺專業住院醫師培訓機制,推進公共衛生醫師規范化培訓,培養一批防治復合型公共衛生人才。將全科等急需緊缺專業招收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培訓基地考核內容,并與財政補助資金掛鉤。保障住院醫師合理待遇,原則上培訓對象工資待遇水平應與培訓基地同類人員一致,培訓對象薪酬待遇發放和教學支出由財政補助資金和基地自籌經費統籌解決。鼓勵承擔培訓任務的培訓基地對全科、兒科等緊缺專業培訓對象的薪酬待遇予以傾斜。對面向社會招收的培訓對象,培訓基地依法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到期后依法終止,培訓對象自主擇業。面向社會招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培訓對象培訓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的,在招聘、派遣、落戶等方面,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對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在人員招聘、職稱晉升、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與臨床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將相關工作落實情況作為公立醫院主要負責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實施畢業后醫學教育質量提升工程,加強自治區住培信息平臺和培訓基地信息化建設,強化示范引領作用,擇優建設一批自治區級示范基地、重點專業基地、骨干師資培訓基地和標準化培訓實踐技能考核基地,并擇優推薦申報國家級示范基地。(牽頭單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中醫藥局;配合單位: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教育廳,自治區黨委編辦,各市、縣人民政府)
14.持續推進繼續醫學教育創新發展。完善繼續醫學教育課程體系,將醫德醫風、法律法規、急診和重癥搶救、心理護理、感染和自我防護,以及傳染病防控、健康教育等公共衛生知識與技能作為醫務人員繼續教育的必修課,提升突發新發傳染病防控能力。創新繼續教育方式,健全遠程繼續醫學教育網絡,加強繼續醫學教育信息化管理。鼓勵醫務人員自主選擇學習平臺,緩解工學矛盾。強化學習結果運用,將醫務人員接受繼續醫學教育的情況納入其年度績效考核的必備內容,將繼續醫學教育考核合格作為職務(職稱)晉升、崗位聘任、執業再注冊和定期考核的必備條件。用人單位要加大投入,依法依規提取和使用職工教育經費,保證所有在職在崗醫務人員接受繼續教育和職業再培訓。在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價中,突出品德、能力、業績導向,強調臨床實踐等業務工作能力,破除唯論文傾向。(牽頭單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中醫藥局;配合單位: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教育廳,各市、縣人民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將醫學教育創新發展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本部門重點工作計劃,按照職能研究制定并落實推動醫學教育創新發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自治區醫學教育宏觀管理協調機制,定期召開工作會議,及時解決我區醫學人才培養使用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各相關高校要結合本校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報自治區教育廳備案。(牽頭單位:自治區教育廳;配合單位: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黨委編辦,自治區衛生健康委、中醫藥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科技廳,各有關高校)
(二)實施重大戰略工程。統籌各方資金資源,加強對醫學教育投入保障。支持廣西一流醫學院校、高水平公共衛生學院、博士點授權單位、醫藥基礎研究創新基地等建設;支持“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2.0”、“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計劃2.0”等重大改革;支持國家和廣西重點實驗室、全科醫學實踐教學示范基地、一流學科、一流專業、一流課程等建設;支持國家及廣西住培示范基地、標準化住培實踐技能考核基地、畢業后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信息化等建設;穩妥推進自治區人民政府與國家衛生健康委共建廣西醫科大學工作,力爭建設成區域醫學教育樣板院校。(牽頭單位:自治區教育廳;配合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衛生健康委、中醫藥局、科技廳)
(三)保障經費投入。積極支持醫學教育創新發展,加大醫學人才培養和醫學學科、住培基地建設經費投入力度。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加大對廣西醫學教育的支持力度,自治區預算內投資要進一步加大對醫學院校支持力度。根據財力、物價變動水平、培養成本等情況,逐步提高醫學門類專業生均定額撥款標準、住培補助標準,合理制定醫學生學費收費標準。充分調動社會、醫療衛生機構、個人出資的積極性,健全多元化、可持續的醫學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和政府投入動態調整機制。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規定落實投入責任。(牽頭單位:自治區財政廳;配合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衛生健康委、中醫藥局,各市、縣人民政府)